1月26日,韓國檢方針對總統(tǒng)尹錫悅去年12月3日晚發(fā)布的“緊急戒嚴”行為,以“內(nèi)亂罪”對其提出起訴。這是自1987年韓國民主憲政以來首次對在任總統(tǒng)提起刑事訴訟。此次起訴不僅意味著憲法法院已啟動彈劾審理程序,還表明檢方可以從刑事責任的角度展開調查。據(jù)報道,即使尹錫悅拒絕接受調查,檢方也已經(jīng)起訴了建議其宣布“緊急戒嚴”的前國防部長金龍顯等人,因此在取證方面不存在問題。
公調廳在本月23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檢察機關進行追加調查將有助于查明事件真相,并將案件移交給檢方。隨后,檢方要求將尹錫悅的拘留期限延長至2月6日,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沒有充分理由為由駁回了這一申請。盡管檢方再次提出申請,仍被法院駁回。
為了應對法院不批準延長拘留的情況,韓國檢察機關事先擬定了起訴狀,并于26日召開了全國檢察長緊急會議。會后決定起訴尹錫悅。尹錫悅的律師團隊對此批評稱,檢方的起訴將成為韓國檢察機關歷史上無法抹去的恥辱,并強調尹錫悅宣布戒嚴令絕不可能構成內(nèi)亂罪,希望通過審理查明公調處和檢方調查的違法性。
圍繞尹錫悅被起訴一事,韓國國內(nèi)左右陣營及法律界存在爭議。一方認為起訴總統(tǒng)是濫用權力的行為,在法治國家中不應允許;另一方則認為尹錫悅發(fā)布緊急戒嚴令破壞了韓國基于法治的民主架構,給民眾帶來痛苦,應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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