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該通知于1月23日對外發布。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延續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
對于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合格新車的情況,將給予以舊換新補貼。如果交售的是報廢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可適當加大補貼力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的補貼標準由商務部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合理制定,與上年補貼標準相銜接,確保工作平穩過渡。補貼流程及方式則由地市級(含)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為方便消費者領取補貼,通知鼓勵進一步簡化補貼發放流程,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縮短補貼到賬時間。此外,還鼓勵采取支付立減等方式,讓補貼優惠直接惠及消費者。參加活動的銷售企業或門店需承諾不先漲價再補貼,參與以舊換新補貼車型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活動前1個月內同款產品的平均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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