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2024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活動結果。其中,廣東檢察機關辦理的珠?!?1·11”駕車撞人案和全國首例非法引入外來入侵物種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強調,要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維護執法司法公正,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2024年11月11日晚,樊維秋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沖撞正在鍛煉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傷。11月16日,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樊維秋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法院審理查明,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通過駕車沖撞人群方式發泄私憤。法院認為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性質極其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依法嚴懲。12月2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樊維秋當庭認罪。部分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和宣判。
案件發生后,最高人民檢察院調研組在上海調研時指出,檢察機關要依法履職,全力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查清事實、依法懲處、善后處置、維護穩定等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類似重大惡性犯罪,要認真做好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工作,從重從嚴追究刑事責任,有力震懾犯罪。11月19日,最高檢召開黨組會強調,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實,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治犯罪與預防犯罪并舉、依法從嚴與依法從寬并重,對重大惡性犯罪、極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堅決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懲治,有力震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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