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警方協作 被查獲“換錢黨”人員可當日遣返、當日審查

  北京12月13日電 ( 郭超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陳士渠13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公安部與澳門警方建立“換錢黨”人員遣返審查機制,由珠海工作專班接收、審查澳門警方遣返的“換錢黨”人員,確保澳門警方查獲“換錢黨”人員當日遣返、當日審查。目前已接收、審查澳門遣返的“換錢黨”人員581名。

  當天,公安部在北京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整治“換錢黨”及衍生違法犯罪舉措成效情況。據介紹,“換錢黨”是指在澳門非法為個人或組織提供大額現金兌換,以及向賭客提供高利貸服務的群體。

  10月29日,澳門打擊不法**犯罪法正式生效并將“經營為**的不法匯兌”立法入刑。談及內地公安機關下一步打擊整治措施,陳士渠表示,澳門打擊不法**犯罪法正式生效,意味著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打擊不法**行為方面邁出了堅實一步,特別是該法將“未依法獲批準而經營貨幣匯兌業務以供**之用”的行為明確為犯罪行為,違法者處最高五年徒刑,將給打擊“換錢黨”及衍生違法犯罪提供有力法律武器,也是對此類犯罪的一個震懾。下一步,公安部將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繼續組織各地公安機關深入開展依法打擊整治工作。

  一是繼續強化專案打擊。綜合研判、碰撞分析“換錢黨”犯罪線索,重點挖掘、發現“換錢黨”幕后金主、“貨佬”(為“換錢黨”提供換匯資金)、地下錢莊、“水房”等線索,及時偵破相關案件。

  二是繼續強化源頭整治。督促有關地區做實做細教育轉化措施,對情節顯著輕微、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換錢黨”人員由戶籍地公安機關進行見面勸導,嚴防重操舊業甚至實施犯罪。

  三要繼續強化警務協作。鞏固深化與澳門警方在打擊整治專項工作中建立的專項警務協作機制,加強工作對接和情況通報,及時向澳門警方通報內地公安機關打擊整治工作成效,同時通過澳門警方了解“換錢黨”在澳門的犯罪生態變化情況,強化警務協作,形成打擊合力。

  四是繼續強化宣傳引導。配合澳門警方繼續加大打擊不法**犯罪法宣講力度,教育提醒赴澳游客和在澳務工人員,嚴格遵守外匯管理相關規定,通過正規途徑兌換外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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