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8歲娃終身禁入熊貓基地,不能因未成年網開一面

  近日,四川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發布通報稱,對16名游客進行“終身禁止入園”處罰,其中一名游客年僅8歲,引發關注。

  11月13日,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工作人員回應南都稱,“每個人站的角度不一樣,不能因為涉及未成年人就對他網開一面,基地有權利決定處罰。目前我局支持基地的相關處罰決定。”

  也有律師向南都指出,對8歲兒童采取終身禁止入園的做法,可能有懲罰過重的嫌疑,對未成年人的追責,應許多聚焦于家長。

  

  四川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的熊貓。

  回應:主管部門支持基地處罰決定

  據四川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通報,有兩名游客被批評教育,4名游客一年內禁止入園,1名游客五年內禁止入園,16名游客因持玩具槍射擊、往大熊貓活動場內吐痰等行為被終身禁止入園,其中包含一名年僅8歲的未成年人游客。

  通報指出,游客唐某某(8歲)在熊貓基地往大熊貓活動場內扔玩具小熊貓。

  南都注意到,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在官網“游客須知”中寫道,“請保護動物及自身安全,安靜參觀,遠離動物;禁止向動物活動場內丟雜物、吐痰、投食等威脅動物安全行為。”

  熊貓基地現已建立景區不文明行為處罰機制,凡出現經景區核實的上述影響園區正常秩序或對園區動物安全造成威脅的行為,熊貓基地將根據行為輕重程度,對實施者進行批評教育、1年內禁止入園、5年內禁止入園或終身禁止入園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11月13日,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粉絲熱線工作人員告訴南都,針對上述8歲孩童的處理爭議,已將相關情況記錄下來,會給基地反饋。

  同日,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相關工作人員向南都表示,“每個人站的角度不一樣,不能因為涉及未成年人就對他網開一面,基地有權利決定處罰。”

  他表示,目前該局支持基地的相關處罰決定,此前局里也曾和基地就相關情況交流過,對方表示“這次這個未成年人不能處罰,下次有個未成年人過去把熊貓捅傷了,咋整?”“如果這里開了一個口子,馬上有一撥人說制定規定不執行,所以最好一視同仁”。

  此外,有熊貓保護業內人士向南都介紹,涉及不文明行為,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自行建立了景區不文明行為處罰機制,“如果是猴子或者其他動物,可能執行起來會寬松一些,但是國寶熊貓不一樣”。

  律師:對未成年人追責應聚焦家長

  連日來,該通報引發輿論熱議,有網友認為懲罰過重,也有網友表示規則面前應一視同仁。

  “對于8歲的兒童,采取終身禁止入園的做法,可能有處理過重的嫌疑。”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指出,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他認為,雖然年滿8周歲的兒童可以正常參加一些游玩項目,但是其心理成熟程度和認知能力,仍有待提高。“對于一些行為的性質和相對后果,可能認識不夠,對其處理應當與其年齡、認知能力及成長階段的性格特點相符。”

  另外,在參加該類游玩項目時,園區機構通常要求在家長的陪同下,兒童才可以進入園區游玩。“因此,對于兒童做出的不文明舉動,其家長應承擔主要責任。”

  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治東向南都分析,從嚴格意義上來看,這種“終身禁入”實際上只是景區拒絕向不文明行為人提供服務,屬于民事層面的措施,不能算是“處罰”,不會記入檔案,亦不會對未成年人其他方面如升學考公造成不良影響。

  他認為,“對于8歲兒童這種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雖然有不文明行為,但從責任承擔方面,應該許多向其父母追責。”

  他表示,“即使是未成年人犯罪,尚且適用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如果小孩的行為并未造成嚴重損失,要求其終身都需要為心智尚未發育完全時的不當行為買單,顯然是過重了。對未成年人的追責,應該許多聚焦于家長。”

  南方都市報(nddaily)、N視頻報道

  南都 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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